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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系列文件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点击数:

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系列文件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为抓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贯彻落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将学习贯彻系列文件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研讨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使党支部书记、委员以及广大党员了解把握《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加强对本单位科级以上干部(含科级、处级)的教育,引导本单位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依法驾驶,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二是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把《条例》精神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任务、实际成果,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单位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发挥遵纪守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带领各单位教职工奋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民族大学。

三是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学校各级党组织对照《条例》规定逐条找差距,重点加强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深入实施“创优争星”建设计划,积极创建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各单位要坚持让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化,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各种教育监督制度,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切实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请各院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于9月18日前将有关学习情况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OA邮箱。




中共广西民族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