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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员教师结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年11月10日 点击数:

关于做好党员教师结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工作的

通知

各学院党组织: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落实“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第九届“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安排切实做好我校2022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全力促进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主体

各学院党员教师

二、帮扶对象

重点帮扶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教育厅就业统计系统筛选“困难生类别”代码为“8”的学生名单)、残疾、孤儿、学业困难造成就业困难、暂无就业意愿、就业困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学校以毕业生资格审核时学生填报的困难生类别”为依据下发帮扶对象名单,各学院以此名单为排查对象(附件1)(由招生就业处发至各学院)

三、帮扶原则

按照“应扶尽扶、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重点落实”的原则,实行“一生一策”“一人一档”,通过分类指导、心理咨询、技能培训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工作。

四、帮扶内容

(一)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

对重点群体毕业生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信息;建立帮扶服务卡,做到“一生一档、一生一卡”,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帮扶对象就业情况。

(二)分类施策,精准指导帮扶

1.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要积极联系用人单位,增加学生选择就业机会,每个月为暂未就业的毕业生推送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引导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给予学生更多择业指导,其中已落实就业去向、确认升学深造、应征入伍的要做好标注,提高分类指导效率

2.对准备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的毕业生:学校联合第三方机构面向学生推送系列公考课程,请督促有需要的毕业生及时关注,积极应考。还可主动邀请往届考取公务员(选调生)的毕业生进行线上或线下分享,帮助毕业生提升公考成功率。

3.对计划二次考研的毕业生:在这部分毕业生群体中,部分学生职业目标不明确,在选择就业还是继续二次考研中犹豫不决,甚至有的盲目坚定选择二战考研,需要更加深入了解学生内心需求及家庭状况,全面分析解读就业利好政策,告知其应届毕业生就业优势和“慢就业”的影响,引导毕业生正确看待考研与就业,明确目标,先就业再择业。

4.对暂不就业的毕业生:要安排专人负责开展逐一谈心谈话,多方深入了解毕业生暂不就业的原因,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论文指导老师、导师和系主任等作用,加强家校联动,形成促就业合力,用心用情用力帮助毕业生进行正确的自我认知调整,使其明确职业目标并付诸于行动于求职实践。同时,要广泛深入动员毕业生抓住校园招聘黄金时机,积极主动求职。

(三)优先推荐,拓宽就业渠道

党员教师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利用教师、毕业生校友、产学研合作、校友商会等各方社会资源信息,按照“专业适用、优先推荐”的原则,向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推荐,对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帮扶责任人要为其提供至少3个以上的工作岗位信息,且岗位薪酬不得低于每月2000元,并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在毕业生离校前,力争使其就业。同时,要积极宣传解读好基层项目就业新政策新变化,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参加“选调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农村义教教育阶段教师选聘”“特岗教师”“党建组织员”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

(四)加强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学校将实施“党员先锋”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全区将会统一举办“宏志助航计划”就业困难毕业生系列培训,帮扶责任人要确保活动宣传到位、学生组织到位、人员跟进到位,确保有就业意愿需要帮扶的就业困难群体应培尽培。对有就业指导需求的毕业生,帮扶责任人要对其进行“一对一”指导服务,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与新媒体工具,优化就业帮扶手段,加强政策解读、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分析、简历与面试指导等方面的咨询辅导和专项训练,强化心理扶持,提高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五)强化教育,端正就业思想

帮扶责任人要经常与帮扶对象谈心谈话,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帮助其分析就业困难原因,引导其树立良好的就业心态,克服恐慌、焦虑、浮躁的心理,提醒毕业生防范“培训贷”、求职陷阱、传销等不法行为,改善就业心态,减轻就业压力。同时,要加强择业观、价值观教育,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如今,正处“互联网+”时代,新职业、新业态已经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中小微企业是目前接纳毕业生就业的最广阔阵地,帮扶责任人要引导好帮扶对象持有理性的择业心态,以新的就业观拥抱新业态,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党组织要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工作充分结合,制定详细帮扶计划,统筹安排,全面谋划,责任到人,督导到位,确保帮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各学院党组织要建立管理台账,为每一名精准帮扶对象指定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及时填写帮扶服务卡(见附件2),全面、真实记录精准帮扶全过程。自通知发放之日起每月为每名帮扶对象至少安排1次沟通谈话、1次就业指导服务、推荐1个岗位,与帮扶对象保持实时联系,及时了解就业情况及毕业去向,务必要做到就业咨询、就业培训、就业推荐三个“全覆盖”,力争在学生毕业生离校前尽早就业。

(三)各学院党组织请2022年6月30日统一《党员帮扶记录》《精准帮扶工作台账》(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帮扶工作台账》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

(四)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纳入年度就业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对未贯彻落实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予以通报,并在年底就业工作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


附件:1.2022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对象名单(参考)

     2.党员结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记录

     3.党员结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工作台账  



党委组织部       招生就业处

20211110